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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久前的一次布道会中,我讲道结束后,很快走到入口处,要和参加聚会的人道别。突然有三个年青人站在了前面。其中一人大声问我:“牧师,今天晚上我们听完你强调第七日的安息日后,好像生活在旧约时代一样。对你传讲这样的主张,我们感到很失望。我们现在生活在新约时代,难道你不知道守星期日已经代替了守安息日的事实吗?”
这位年轻人所信的是:十条诫命作为旧约,已经在十字架上被废除了;在以恩典来得救的现代基督徒身上,旧约的十诫再也不适用了。这位年轻人的这种观点,正反映出当今很多基督徒的信念。这样的信仰,能从圣经的话语当中得到确认吗?如果能的话,我们为了不陷入可怕的律法主义的陷阱里,有必要确实地学习一下这个教导。相反,如果十诫到现在还是有效的话,那么轻视过去上帝所给予的道德律法之中的任何一条,都将是致命的错误。
虽然在旧约圣经里出现过多次将十诫与旧约联系在一起,但是在这里我和大家一起来研究,十诫到底有没有被废除。
但是我们在论述这个有趣的问题之前,有必要先了解一下什么是约?虽然有各种类型和性质的约,但是其基本点是,双方在相互许诺的基础上达成一致。上帝在各个时代,基于这样的约来引导着他的百姓。因为他是清正与合理的一位,所以他邀请我们说:“你们来,我们彼此辩论。”(赛1:18)
上帝有的时候是和摩西、亚伯拉罕或者大卫等个人立约,但在有的情况下是和以色列国家立约。在所有的约当中最重要的约,在“创立世界以前”(弗1:4)就已经设立了,也就是天父上帝与他的爱子所立的约,最终是为了解决罪的问题。他,如果亚当和夏娃犯罪的情况下,同意为了救赎人类成为赎罪祭物。在创造地球之前,他已经把自己作为“从创世以来被杀之羔羊the Lamb slain from the foundation of the world”(启13:8)献出来了。
这一永远的约的条件绝对没有改变或被别的所取代。虽然随着岁月的流逝,订立了很多的约,但是“义人必因信得生”这一单纯的预备册,在任何时代在任何人身上都是一直有效的。
有很多的基督徒对约错误地理解,而下面的话能够帮助我们正确地理解。希伯来书的作者论述了“旧约(前约)”与“新约”,并两者之间非常重要的不同点。我们一起来查看他是怎样描述这两个约的。
“如今耶稣所得的职任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之约的中保。这约原是凭更美之应许立的,那前约若没有瑕疵,就无处寻求后约了。所以主指责他的百姓说(或作:所以主指前约的缺欠说):‘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不像我拉着他们祖宗的手领他们出埃及的时候,与他们所立的约,因为他们不恒心守我的约,我也不理他们。这是主说的。’主又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上帝,他们要作我的子民。他们不用各人教导自己的乡邻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主,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我要宽恕他们的不义,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既说新约,就以前约为旧了,但那渐旧渐衰的,就必快归无有了。”(来8:6-13)
这段话语很好地说明了旧约与新约是什么,旧约之所以被废弃,是因为有了凭更美之应许另立的新约。现在我们应该掌握,将上帝的律法刻在人心灵和思想上的新约的全貌;并且有必要知道,那归于无有的律法是指什么。
并非十诫而是旧约
理解什么不是旧约,其重要性不次于理解什么是旧约。在圣经里有被废弃的约,但是十诫是被废弃的约吗?首先,我们来查看一下十诫本身并不包含在被废弃的约当中,这一事实的证据。然后,我们将圣经章节彼此对照,以便知道旧约到底是什么。
从以上我们所读到的可以看到,旧约有缺欠(fault),新约是“更美之约”。但是,在十诫里可以找出什么缺欠吗?决不!相反,希伯来书的作者保罗在以弗所书里说“这是好的”。“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for this is right)。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6:1-3)在希伯来书说明旧约的缺欠的同一作者,并没有说明道德律十诫的缺欠,相反却教导说“带应许的诫命”是“好的”。事实上十诫被证明是毫无缺欠的。
圣经说,“那前约若没有瑕疵,就无处寻求后约了。”(来8:7)但是请问,有什么人能在上帝亲手所写的十诫里找出任何瑕疵吗?诗篇的作者说,“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能苏醒人心;耶和华的法度确定,能使愚人有智慧。”(诗19:7)保罗记录着,“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诚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罗7:12)从这些圣经章节里可以看到十诫有什么不完全吗?它既是完全的律法,就没有任何瑕疵。所说的旧约,并不是十诫本身,现在这样的事实是不是慢慢清楚了呢?
“既说新约,就以前约为旧了,但那渐旧渐衰的,就必快归无有了。”(来8:13)这是我们在圣经里可以看到的、有关旧约的最戏剧性的话。旧约被废弃了!那么,我们来思考一个深刻的决定性的问题:伟大的道德律十诫“无有了”吗?保罗证明了事实绝非如此,“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罗3:31)
这样说来圣经本身是有矛盾的吗?既说“必快归无有了”,又说“更是坚固”,可以这样吗?同一作者对同一律法能说出相反的话吗?有一点是很清楚的,保罗并没有说律法就是旧约。如果把罗马书3章31节的“律法”换成“旧约”,就成了这样的话,“这样,我们因信废了旧约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旧约。”那么,这和保罗在希伯来书里所说的话根本不相符合。是不是这样呢?保罗是说旧约归于无有了,但并没有说十条诫命被废除了。由此看来,被废弃的旧约并不是十诫本身,我们是不是很清楚呢?
那么什么是旧约呢?
已经知道了什么不是旧约,现在我们就要在圣经里查找什么是旧约。为此我们要追溯到出埃及记当中去。有很多人并不知道在西奈山上所立的约,这一点也不奇怪。上帝赐下他的律法之前,招呼摩西到达山上,提出了一项他和百姓之间的立约。“摩西到上帝那里,耶和华从山上呼唤他说:你要这样告诉雅各家,晓谕以色列人说:‘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们都看见了;且看见我如鹰将你们背在翅膀上,带来归我。如今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be a peculiar treasure);因为全地都是我的,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这些话你要告诉以色列人。”(出19:3-6)
请注意上帝使用摩西给百姓们传达了他怎样的提议。这里具有所有真正的约的要素,即在双方之间提出条件与应许。如果以色列百姓接受上帝的提议,就可以立约。他们对于上帝的提议有什么样的反应呢?“摩西去召了民间的长老来,将耶和华所吩咐他的话,都在他们面前陈明。百姓都同声回答说:‘凡耶和华所说的我们都要遵行。’摩西就将百姓的话回复耶和华。”(出19:7-8)
百姓们的回答上达到上帝的面前,于是为立约建立了一个的基础。不过,在此约正式生效之前,还有对约进行印证和认定的事项,所以举行了将公牛的血洒在百姓身上的仪式。“摩西将耶和华的命令都写上。清早起来,在山下筑一座坛,按以色列十二支派,立十二根柱子。又打发以色列人中的少年人去献燔祭,又向耶和华献牛为平安祭。摩西将血一半盛在盆中,一半洒在坛上。又将约书念给百姓听,他们说:‘耶和华所吩咐的,我们都必遵行。’摩西将血洒在百姓身上,说:‘你看!这是立约的血,是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立约的凭据。”(出24:4-8)
这里所说的约,并不是指十诫本身,而是再次确认双方“按这一切话”所达成的协议。十诫命是上帝命令我们遵守的道德律,并不是上帝和以色列百姓们相互之间所达成的协议。“当孝敬父母”这样的诫命怎么能够成为协议呢?旧约是指,以色列百姓们公认要遵守十诫的许诺,和上帝祝福的应许,这两者相互间的交换。百姓们许诺要遵守这一律法,而上帝应许要赐福给他们,作为报答。
然而,在立约的过程当中有一个决定性的错误,那就是作出许诺的一方以色列百姓的态度。他们虽然认可上帝所要求的所有事项,但是并没有要求上帝的协作和帮助。他们公认:“我们都必遵行。”他们所表现的态度,是他们依靠自已的力量的证据。他们的话语里充满了自信:“耶和华所吩咐的,我们都必遵行。”
他们遵守了这一许诺吗?他们虽然保证了数次,但是在摩西拿着刻有十诫的石版从山上下来之前,可悲的是,他们竟违背了自己所说的话。旧约的缺欠是在哪里,现在能够略有理解吗?问题就在于,在这个约里以色列百姓只有许诺的态度,却没有实际遵守十诫。现在来看希伯来书。“所以主指责他的百姓说(或作:所以主指前约的缺欠说):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不像我拉着他们祖宗的手领他们出埃及的时候,与他们所立的约,因为他们不恒心守我的约,我也不理他们。这是主说的。”(来8:8-9)他们成了上帝所“不理(disregard)”的。破坏双方所立之约的错误,显而易见是在人这一方。由此看来,我们可以得知保罗在希伯来书8章那样说明旧约的真正原因。旧约不仅具有束缚性,而且表现出缺欠(意味着百姓们软弱的许诺),因而被废弃了。归根结底,那是因为以色列百姓没有遵守(顺从)答应上帝的内容。综合以上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需要另立新约的理由。在新约里包含有更美(确实)的应许或许诺。
为什么新约的应许会更好呢?因为上帝发明了这个应许,接受他的能力和帮助是百姓们能够顺从的很好保证。“主又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上帝,他们要作我的子民。他们不用各人教导自己的乡邻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主,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我要宽恕他们的不义,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来8:10-12)
新约是怎样被印证的呢?和旧约的方法一样,是借着所流之血来立;没有罪的上帝儿子的血代替了公牛的血。“但愿赐平安的上帝,就是那凭永约之血使群羊的大牧人、我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上帝,在各样善事上成全你们,叫你们遵行他的旨意,又藉著耶稣基督在你们心里行他所喜悦的事。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永远远,阿们!”(来13:20-21)
与在西奈山上以色列百姓们所作的人类软弱的许诺是多么强烈的对比啊!不是百姓这样的话“我们都必遵行”,而是上帝新约的应许“在各样善事上成全你们,叫你们遵行他的旨意(Make you perfect in every good work to do his will)”。不再是以人类的努力来守约。不是我们所成就的,而是在我们心里的主所成就的。那么,这一能力是怎样得以运用的呢?不是凭公牛的血,而是凭“永约之血”成就的,是因着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成全的牺牲和功劳。
总而言之,对比来看旧约和新约的区别:旧约是,以动物的血来印证,以百姓公认遵守上帝律法的许诺为基础(出24:5-8,来9:19-20);而新约,以上帝将他的律法刻在我们心里的应许为基础,以十字架上耶稣的血来印证。“……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into their mind),写在他们心上(in their hearts);我要作他们的上帝,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来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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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约 |
旧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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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记录律法的地方: |
心版 |
两块石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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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全的方法: |
上帝 |
以色列百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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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印证的凭据: |
耶稣基督的血 |
动物的血 |
以真悔改为基础的新概念
这样的事实把我们带到了新约的中心环节。顺从并不是以表面上的行为来做成的,只有将上帝的律法刻在心里才行。律法写在心上是什么意思呢?也就是说,通过真正重生的经验,心意更新变化,即耶稣进到我们心里改变我们的思想、动机和心灵。“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腓2:5)基督实际临格在信徒的生活之中,分赐给我们所需所求的顺从的能力。软弱的人类“得与上帝的性情有份”(彼后1:4),耶稣基督的生涯和胜利就会在重生之基督徒的生活中体现出来,“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加5:24)。
保罗以下面的话来描述这个变化。“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For what the law could not do in that it was weak through the flesh,God did by sending His own Son in the likeness of sinful flesh,on account of sin: He condemned sin in the flesh, that the righteous requirement of the law might be fulfilled in us who do not walk according to the flesh but according to the Spirit.[NKJV]律法因肉体而软弱、所不能成的、上帝倒成了:他差了他自己的儿子,用有罪的肉体之样式、为除罪的缘故、在肉体中定了罪的罪案,使律法上所要求的义行、在我们这不顺着肉体、而顺着圣灵行的人身上得到完成。[吕])”(罗8:3-4)
虽然耶稣取了罪身的形状,但是他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而成就了律法的义。这里“律法的义”按着原文意思是“律法的义的要求”。换句话说,因着取了肉身之耶稣无罪的生涯,律法所要求的义行在我们身上也可以成就。他以与我们同样的肉身克服了罪,为要让我们分享他对罪的得胜。如果我们允许耶稣进入我们心里,那么他远离罪的圣洁生涯就会实际上成就在我们身上。这就是赐给所有信赖并跟随他的儿女们的新约的应许,并且这就是人们得以满足律法的要求的唯一方法。“上帝愿意叫他们知道,这奥秘在外邦人中有何等丰盛的荣耀,就是基督在你们心里成了有荣耀的盼望。”(西1:27)“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上帝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加2:20)保罗的见证使人震惊。
写在心里的新约的律法,和在西奈山写在石版上的律法是同一的,我们理解这一点乃是非常重要的。那伟大的属灵的原则,是上帝品德的写照,是上帝政权的基础。这两者之间若是有差异的话,不是在于律法的本身,而是在于律法的功效。写在石版上的律法只是定我们的罪,以至于死,为什么呢?因为“原来体贴肉体的(the carnal mind),就是与上帝为仇,因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罗8:7)没有得到变化的属乎肉体的思想,是绝对不能顺服上帝的律法的。但是当我们的心因耶稣的恩典悔改变化时,我们以这样的心来接受律法,同一律法不是对我们的捆绑和限制,而成了可喜乐的。爱的使徒约翰说,“我们遵守上帝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grievous/burdensome)。”(约一5:3)在圣灵充满的儿女,律法绝对不是沉重的包袱;对他们来说,顺从上帝的话语成了很自然、很喜乐的事情。诗篇的作者说,“我的上帝啊,我乐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里。”(诗40:8)
没有任何可变事项的新约
因为新约是以耶稣的血来印证的,所以直到耶稣在十字架上死为止不能生效。这是不容忽视的重大事实。我们永远的生与死就在于对这一核心真理的理解。保罗记录着,“凡有遗命,必须等到留遗命的人死了(‘遗命’原文与‘约’字同)。因为人死了,遗命才有效力;若留遗命的尚在,那遗命还有用处吗?”(来9:16-17)人最后的遗言,在因他自己的死被印证以后,其中的每一项才能得到落实。同样,基督的约,在髑髅地的十字架以后才产生效力。
还有其它的圣经章节也清楚准确地说明了这一问题。“弟兄们,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虽然是人的文约,若已经立定了,就没有能废弃或加增的。”(加3:15)在这里保罗要说的是,当人死了以后,他的意愿和遗言就不能改变了,所立的文约也要永远继续。同样,在耶稣基督死了以后,他为了救赎人类所提供的方法和手段,任何一点也不能被更改。通过他无罪的生涯和完全的模范,所有的要求事项得以清楚体现,同时借着圣灵将他的律法写在每一圣徒心上的方法得以建立。
在新约的条件下,任何一个灵魂也不能以自已的力量来克服堕落本性的强烈冲动。“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罗5:20)上帝永远不变的应许,提供给了人类超自然的能力,足以克服一切先天或者后天品格上的缺陷。一旦遇到罪和诱惑时,任何基督徒只要祈求他所应许的,就会体验到圣灵惊人的能力。因此,每个接受圣灵能力的人,心灵变得柔和了,固执、暴躁、自私、骄傲都抛弃了。圣经说,这一荣耀的新约为“更美之约”,原是凭“更美之应许”立的,这岂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现在来理解耶稣临死之前所行的事,就不再觉得难了。举个例子,在他的身体被挂在十字架上之前,为什么他向我们展示圣晚餐的榜样呢?就在面临死的苦难之前星期四的晚上,耶稣在楼上与他的门徒们一同坐席,拿起杯来,说:“这是我立约(the new testament)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太26:28)
耶稣基督在流血之前说这些话是不是很奇怪呢?他吩咐要记念还没有发生的事情。为什么这样呢?为了进到新约时代,他在死亡之前得授予这约。在他死了之后,就不能废弃或加增什么了。
现在再回到本篇开始的故事中去。那时我刚刚结束布道会上有关安息日的讲道。为了跟即将离去的人道别,我从讲台上下来,这时候有三个年青人来到我的面前。其中一位用很大的声音对我说话,使得旁边的人也停了下来,他说:“牧师,你今天晚上的讲道好象把我们带到了旧约中,使我们很失望。我们生活在新约中,并且守星期日已经代替了守安息日,难道你不知道这样的事实吗?”
听到这个年青人的问话,正在离开教堂的信徒有些也围拢过来了。我只得解答这三位年青人所提出的具有挑战性的问题。我一看就知道了他们是在哪个神学院上学的学生。他们得意洋洋地在手里拿着圣经,等待着我的回答。我原本是不喜欢辩论的,也不喜欢在公共场合讨论这样的问题,但是不管怎样他们已完全挡住了我的去路,而且还有周围其他的人也以期待的眼光看着我。
“看起来几位年青人对有关约的问题有很深的研究啊?”我说道。“当然,所有关于约的问题我们都知道。”他们回答得很自信。“很好,那么你们应该知道旧约是在什么时候立的?”他们当中有一位很快回答说:“那是从西奈山上开始的。”“那是怎样被印证的呢?”我问。其中一位回答:“是以公牛的血来印证的。”
“啊,你们真的很了解啊。那么新约又是如何被印证的呢?”我又问到。他们三人都回答:“是在十字架上,以耶稣的血来印证的。”
我称赞他们圣经知识的优秀以后,我让他们打开自己的圣经,读希伯来书9章16节和加拉太书3章15节。他们带着好奇的心读了这两节经文。读完之后,他们当中有一位说:“我想,新约是在耶稣死之后才开始产生效力的,而且他在十字架上印证了新约之后,就不能加添或删去任何内容。”其他的学生们对此点头表示赞同。
我说道:“现在请你们回答我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希望你们作慎重而准确的回答,守星期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他们就像吃了一惊,突然安静了下来。他们先是相互看着,然后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又抬头看我。我很温和地敦促他们回答:“我以为你们是可以回答出这个问题的。你们对其它的问题都正确地回答了。那么,人们为什么开始守星期日呢?”
过了好一会,有一位学生回答说:“我们是为了记念耶稣的复活而开始守星期日的。”我又问道:“现在我问你们最后一个问题,守星期日能否成为新约的一部分呢?你们刚才对我说过,在耶稣死以后,不能加添什么,也不能删去什么,是不是呢?如果守星期日是在耶稣死之后被加增的,那么这绝对不可能成为新约的一部分,是不是呢?”
这三个年青人渐渐向后退着,其中有一位说道:“对于这一点我们要再学习以后,再和牧师讨论。” 然后他们就急忙地离开了教会。当然他们在以后对于约的问题再也没有来和我谈什么。
事实上,守星期日即使就是从耶稣复活那天开始的,要进入到新约当中也是迟了3天。无论是圣经,还是历史,都在证明着,使徒时代的教会是绝对没有守星期日的。在星期日礼拜的习惯,是开始于基督教会初期的背道逐渐发展而产生的结果,经过了漫长岁月扎下根来,到公元330年在罗马皇帝君士坦丁和异教徒联合的事上达到顶峰。
在今天有很多的基督徒认为,为了记念耶稣的复活,把星期日定为了圣日。尽管耶稣在一周的第一日复活是非常清楚的事实,但是在圣经的任何地方也找不到守星期日为圣日的命令。虽然耶稣的牺牲和复活对所有基督徒都是具有非常重要意义的事件,但是圣经没有一点守星期五或星期日的暗示。每周崇拜(weekly worship)的日子是一周的第七日,这是从太初就开始被命定的日子,在创世的时候就已遵守了(创2:1-3),而且是上帝的百姓将永远遵守的(赛66:22-23)。
拒绝遵守星期日的最大理由是,它并没有包含在以耶稣的死来印证的新约里。如果以遵守星期日来记念他复活是耶稣所愿意的,那么在星期四晚上的圣晚餐仪式上,他就要说明这一点,并且吩咐要改守星期日。只有耶稣这样做了,它才能与洗脚礼和圣餐礼一起成为新约的一部分。如果耶稣愿意使遵守星期日成为新约的一部分,那么他在钉十字架牺牲之前,就会命令门徒以后要记念复活并遵守星期日为礼拜的日子。然而耶稣并没有这么做。事实上从耶稣升天以后开始,直到保罗所预言的背道(徒20:27-30)应验为止,谁也没有遵守星期日为礼拜的日子。保罗谈到了敌基督的出现和离道反教的事(帖后2:3-4)。除此之外,在圣经里没有任何改变上帝律法的暗示。相反,道德律法是上帝旨意的完全启示,是不变的,在旧约和新约里都是被保存的。
以实玛利和以撒代表两约
在以上所学的基础上,我们现在来查看加拉太书第4章。很多人对保罗用来说明新约和旧约的比方(allegory)感到困惑。保罗是这样写的,“因为律法上记着,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一个是使女生的,一个是自主之妇人生的。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着血气生的;那自主之妇人生的,是凭着应许生的。这都是比方,那两个妇人就是两约。一约是出于西奈山,生子为奴,乃是夏甲。这夏甲二字是指着阿拉伯的西奈山,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儿女都是为奴的。”(加4:22-25)
保罗把亚伯拉罕的两个儿子,即以撒和以实玛利,分别作为新约和旧约的代表来描述。他很好地说明了,夏甲的儿子以实玛利象征旧约,而撒拉的儿子以撒象征新约。“弟兄们,我们是凭着应许作儿女,如同以撒一样。当时,那按着血气生的,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现在也是这样。……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不是使女的儿女,乃是自主妇人的儿女了。”(加4:28-31)
这是很有趣的话语。这两个女人的两个儿子怎么会代表两个约呢?事实上,如果结合上面所学的,就可以看到这是非常好的例子。上帝应许亚伯拉罕,要通过撒拉赐给他一个儿子。然而撒拉在90岁之前一直没有生育。因此她规劝丈夫接受她的使女夏甲为妾来得一个儿子。这看起来是实现上帝似乎不可能的应许的唯一方法。亚伯拉罕最终接受了这个保全自己面子的计策,通过夏甲得了一个儿子。
这让我们很好地看到了在“我们都必遵行”的态度下旧约的场面。我们看到他们企图以人的想法和努力、凭肉体来成就这事。就像在西奈山上立旧约的许诺是失败的一样,亚伯拉罕的企图也完全失败了,其原因是他没有依赖上帝的能力。上帝没有印证以实玛利为应许的儿女。
然而当以撒出生时,那是一个奇迹。亚伯拉罕和撒拉年纪老迈,撒拉过了生育的岁数,月经已断绝了。但是在身体和生理上不可能生养的状况下,上帝创造了一个新生命。因着上帝超自然的创造的能力,从一个仿佛已死的人生出了子孙。以撒是新生的,很好地体现了在新约的关系下重生的经历;理解并接受这一关系的人,在他们里面就会生出上帝儿子的生命。按身体的自然状况来看,在撒拉的胎里结什么果子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同样,在罪人堕落的身体和自私的心里,是无法结出顺从的果子的。当上帝使用他的能力,在年老的撒拉身体里创造出新的生命时,似乎不可能的事情作成了;同样,当上帝使用他的能力,在各个灵魂里创造出新的生命时,不可能的事最终变成了可能,心灵得以重生,成了顺从的儿女。
以撒不是“按着血气生的”,而是“按着圣灵生的”。(加4:29)所有的人都拥有罪的“软弱的肉体”,没有成就律法的义的能力。因此所有的基督徒们都要通过圣灵重生才行。在人类的努力和旧约的基础上,企图成就顺从,结果只能是“生子为奴”。如果通过圣灵将律法记录在心里的话,那么就会“藉着耶稣基督在你们心里”来顺从了。
夏甲和撒拉的比喻照明了真理非常重要的一面。在旧约下的人,是不能守诫命的人,也是无法守诫命的人。也就是说,他们是不顺从上帝的人。亚伯拉罕随从旧约的原则,娶了夏甲的时候,也是他不顺从上帝的时候。但是当他以信心接受上帝通过撒拉赐给他一个儿子时,他是顺从上帝旨意的,也成了新约的基督徒合宜的代表和模范。然而,现今的解经家们经常混淆这一事实。就像我所碰到的三个年青人一样,他们把守上帝律法的人反而说成是在旧约里的人。他们所信的刚好是与圣经真理相反的。律法只有记录在改变了的圣徒的心里时,才有可能真正地全守,这是通过圣灵重生之人的标志,也成了爱的标志。不仅耶稣说,“你们若是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约14:15)而且约翰也记录着,“我们遵守上帝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约一5:3)
真割礼不是在肉身上而是在心灵上
上帝为什么让亚伯拉罕受割礼作为旧约的标志,有过这样的疑问吗?用割礼来体现如此重要的约,这种方法是不是看起来有点幼稚呢?但是如果更深地思考的话,就可以看到在这里包含有很多的意义。上帝为了提醒亚伯拉罕靠着肉体是如何失败的,于是给了他割礼的标志。通过整个圣经,可以发现肉身的割礼和靠着肉体的信仰是有关连的。保罗记述,“因为真受割礼的,乃是我们这以上帝的灵敬拜,在基督耶稣里夸口,不靠着肉体的。”(腓3:3)
保罗说明了肉身上的割礼与真割礼的区别。割除阳皮本身不算是真的割礼。“因为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惟有里面作的,才是真犹太人;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这人的称赞不是从人来的,乃是从上帝来的。”(罗2:28-29)请注意保罗是怎么将人们所行的肉身上的割礼,和圣灵所行的心灵上的割礼,加以比较和说明的。他说的是,真正的割礼是发生在心里的,这一割礼不是称赞人的业绩,而是称赞上帝所成就的。真割礼意味着通过悔改而割除属肉体的心,重生是真割礼的经历。
保罗在给歌罗西教会的书信中对这个有很明确的说明。“你们在他里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礼,乃是基督使你们脱去肉体情欲的割礼。”(西2:11)
保罗将基督在我们心里进行的灵性的工作,称为是割礼。这不是人手所行的,不是任何人的努力所能成就的。这不是割除肉身的一部分,而是通过基督在我们里面除去属乎肉体的罪。这对所有信基督耶稣的人都是同样有效的。“你们既属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加3:29)接受耶稣基督的人,都可以成为亚伯拉罕的后裔。经历真正心灵割礼的人,才是真犹太人。
任何人都不能以属于亚伯拉罕肉体的血统而自夸。现在不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男女老少没有任何差别。接受耶稣为个人的救主,这是个人的信仰的基础。任何人也不能主张割除了肉身的阳皮就是得到了特别的选召。这样的主张是基于“我们都必遵行”这样的态度。他们是企图通过肉身上的行为来得到真正的义和救赎。上帝在基督里的新的计划,不是通过行为,而是通过对恩典的信心。
这样一来,现在行为再也不重要了,是这样的意思吗?
既然律法本身不能够使人们成为义,那么基督徒能够把它改变或者废除吗?按照圣经关于约的教导,值得强调的事实是,律法在新约里,与在旧约里一样,具有同等的重要性。以前律法只是写在石版上,现在却被记录在心版上。以前是凭着自己的力量和努力,现在是通过在我们心里的耶稣来实现。这就是旧约和新约最大的差异。我们因为被救赎而以感激的心来顺从。我们要理解,即使是具有同样外表的顺从的行为,也可能是出自不同的动机和理由。
只有通过上帝的圣灵使我们的心灵得到更新变化时,我们才能忠诚于上帝并爱邻舍如同自己。对上帝话语的忠诚和爱,应当是一种十分自然的结果。任何一个人如果爱耶稣的话,他就会坚决地过顺从他话语和旨意的生活。真正的新约是,以上帝的话语和律法为中心,从内心涌现出献身和顺从。
因着十字架被废除的
最后一起来学习被废除的是什么。现今有很多的人把上帝亲自记录的道德律十诫,和摩西所记录的仪文律法混为一谈。他们将圣经说仪文律法在十字架上被废除的话,曲解成上帝亲手记录的十诫也被废除了。“又涂抹了在律例上所写攻击我们有碍于我们的字据,把它撤去,钉在十字架上。”(西2:14)
无可争辩,道德律的十诫和仪文律法是不同的律法。十诫,是永远不变的上帝的律法;而仪文律法,是摩西所记录的旧约时代献祭制度与仪式、以及以色列的民事法规。在十字架上真羔羊耶稣死了以后,仪文律法再也不需要了。仪文律法在歌罗西书2章17节被说成是“后事的影儿”。祭祀的制度和仪式,是将来羔羊耶稣在十字架上死的表象,当在十字架上表象遇见实体的时候,就再也没有意义了。十诫命和仪文律法是根本不同的,作比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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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条诫命 |
仪文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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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尊的律法
(雅2:8) |
规例中命令的律法 (弗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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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帝直接宣告的
(申4:12-13) |
通过摩西间接性传达的(利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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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帝用指头写的(出31:18) |
摩西记录的(代下3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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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记录在石版上和心版上
(出31:18,来8:10) |
记录在书上 (代下3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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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放在法柜里
(出40:20,来9:4) |
放在法柜旁(申31:2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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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永永远远坚定(诗111:7-8) |
在十字架上被废除 (西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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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耶稣没有废除(太5:17-18) |
耶稣废除了 (弗2:15) |
在律法中包括有两大精神,第一,“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上帝。其次就是说:要爱人如己。再没有比这两条诫命更大的了。”(可12:30-31)十诫就是在这样的原则和基础上。前四条诫命说的是要真正爱上帝(不可侍奉别神,不可崇拜偶像,不可妄称上帝的名,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后六条诫命说的是要爱邻舍如同自已的身体(当孝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心)。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太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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