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满足福音中所包含的条件,人类本身当然无能为力。唯有藉着响应圣灵的呼召并接受因信而成的义,人类才能符合福音的条件。接受并维持这种义就是人类最大的需要。
但是你们要首先寻求上帝的国,和他的义。太6:33。
义就是正确的行为,见约一3:7。产生正确的行为的信心才是唯一的真信心。见加拉太5:6。对信心或义的真正理解无法与行为分开。行为是一个人的经验,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因此人经由称义和成圣的双重过程所接受的义,主要是一个用来描述一种经验的术语。照样,当从经验上来认识的时候,就能最好地理解称义和成圣了。
那使人称义的信心,总是先产生真实的悔改,然后产生好行为;因为好行为乃是信心所结的果子,没有不结好果子而能使人得救的信心。上帝将基督赐给我们这世界,是要祂作为罪人的代替者。当罪人对那贵重的挽回祭运用真实的信心,承认基督为个人的救主之时,他就立刻在上帝面前得称为义,因为他已蒙赦免了。——《信息选萃》卷3,
195。
惟有当上帝饶恕了他们的罪,赦免了他们该受的刑罚,恩待他们好像他们确是公义的没有犯过罪一样,并在神圣的恩宠之中接纳他们,对待他们如同他们是义人的时候,罪人才能蒙上帝称为义。他们之所以得称为义,端赖乎归给他们的基督的义。——同上,194。
髑髅地不是称义,髑髅地是确保称义成为可能的地方。基督的死不是称义,而是为人类能得蒙称义所付上的无限代价。仅仅是相信耶稣为世人的罪死了并不能使人称义。魔鬼也信,却是战兢。要得称为义我们必须相信并履行救赎计划中所包含的条件。
罪人在他悔改已罪之时,就蒙上帝称他为义。——同上,
193。
除非我们变得与基督的品格相似,否则拥有基督的知识毫无益处……除非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成了荣耀的盼望,否则基督对我们毫无价值。——《使我认识祂》,
107。
称义和成圣是定义说明信徒内心义之经验的术语。二者都是上帝通过祂的灵完成的工作,但是二者都需要信徒的合作。这两个术语各自描述的是因信称义全过程的不同方面。
任何人若非在属上帝的事上有逐日的经验,并且逐日实行舍己,欣然背起十字架来跟从基督,就不能算是活泼的基督徒。每一位活泼的基督徒必定在神圣的人生上日有进步。当他朝向完全前进时,他就每日有向上帝悔改的经验;并且非等到他达到完全基督化的品格,获得最后承受永远生命的充分准备,这样的悔改就不算完成。——《证言》卷2,
505。
为了开始因信称义的经验,信徒必须满足悔改、归顺、信心、坦白、和顺从的条件。当一个人满足了法利赛人和税吏的故事(见路18:9-14)所阐明的这些条件时,在那一刻就他被得称为义了。称义描述的是一种“态度”,这种态度是一个罪人为了他的罪得蒙赦免所必须有的。如果一个人要保持称义,就必须维持这种态度。在一个人满足了称义的这些条件的那一刻,成圣也就开始了。成圣是一个人在圣洁里的成长。没有允许称义的谦卑态度,成圣就无法保持。称义描述的态度是一个人必须接受义;然而成圣却是信徒的生命中伴随着接受圣灵所产生的经验。成圣就是“我们常注意什么,就变成什么”的原理。要有“基督在你心里”却没有变得“与圣子相符的形象”是不可能的。
上帝的赦免不单是一项法庭裁决的行为,借以使我们免于定罪,它非但赦免罪过,同时也挽救人脱离罪恶。它乃是改变人心的救赎之爱的涌流。当大卫祈祷说:“上帝阿,求祢为我造清洁的心,使我里面重新有正直的灵”(诗51:10)时,他对于赦免已有正确的概念。他又说:“东离西有多远,祂叫我们的过犯离我们也有多远。”(诗103:12)——《福山宝训》,
114。
罪人达到称义和成圣是因着信,这二者必须同时被表现出来,因为义的经验存在于信徒的生命里。
当我们藉着悔改和信心接受基督为我们的救主之时,主就饶恕了我们的罪,赦免了我们因违背律法应受的刑罚。于是罪人就作为一个义人站立在上帝面前;他已蒙上天宠爱,并藉着圣灵跟圣父圣子有了交往。于是还有另一项工作要完成,并且这是一项渐进性的工作。灵魂必须因真理成圣。这是藉着信心来完成的。因为唯有藉着我们因信而得的基督的恩典,品格才能改变。——《信息选萃》卷3,
191。
在称义能发生之前,上帝要求心灵全然归顺;人为要保持称义,必须藉着因爱而生并净化灵魂的有效的、活泼的信心,有持续的顺从。——同上,卷1,366。
因信称义,然后保持税吏的态度,这种态度可使圣灵进入人的心里并允许上帝在信徒里活出祂的生命。为了使这种经验发生在罪人的生命里所做的供备就是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