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考圣经:女性圣职任命与忠于圣经的呼召

撒母耳·可兰腾-皮皮姆


第1 导言

1问题综述。

2教会的反应

3教会面对的挑战

注释

任命圣职基本上是担负教会内部的照管(领导身份或首领地位)和教导职能(“牧师和教师”弗4:11)。在对教会的治理中,任职的教牧人员有特别的责任藉着确保教会的物质、社交、和属灵的需要都得到很好的照顾来牧养群羊。(徒20:28-35;帖前5:12;来13:7; 彼前5:3; 徒6:8; 8:5-13, 26-40;提前3:1-13;多1:5-9)。他们也要“教导、”“恳求、”“劝勉、”“责备、”并“警诫”人(多1:9; 2:15; 提前5:20;提后4:2)。在任职的教牧人员忠诚地履行其作为“牧师和教师”(弗4:11)职责的范围内,教会成员要“依从”或“顺服”他们的权威(来13:17;林前16:16)。此外,作为基督徒信心的榜样,这些长老或牧师们应该“格外”受到尊重并且“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帖前5:13;提前5:17)。据此,怀爱伦写道:教牧事工是“神圣而尊贵的职责、”“诸工之中最高尚的工作。”那些“小看教牧事工的人就是小看基督”(教会证言, 2:615; 6:411)。

女性任命问题所引起的问题是:女性是否应该通过被任命为长老或牧师在教牧职任上行使领导职能。

1问题综述。

对于女性任命问题,教会面临一个决定,因为面对着现今来自一些地区的对女性任命的要求, (1) 圣经并没有这种做法的先例, 并且(2) 一些清楚的经文禁止,似乎是阻碍这种做法的。

(a) 没有圣经先例。 圣经的教导是:尽管女性在教牧事工中有重要任务,但她们在旧约圣经时代并没有被任命为祭司。同样,虽然她们对基督的圣工作了主要的贡献,但祂并没有指定她们中的一个人作为使徒;更有甚者,当补选使徒时(徒1:15-26),尽管女性们在场并且确实符合大部分设定的必要条件(徒1:21-22),但蒙拣选的是一位男性。另外,我们也没有任何在新约教会中女性被任命为长老或牧师的记录。为何这样呢?

(b) 圣经对女性长老/牧师的禁止。 尽管女性在使徒时期的教会中从事了积极的工作,保罗在给提摩太和提多的牧人书信中(主要是写给牧师和教友的)所包含的指示仅是男性可以立志担任长老或牧师的职分。“我不许女人讲道,也不许她辖管男人”(提前2:12);“监督[或长老]…必须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提前3:2;多1:6)。这些经文使用的都是相同的希腊词指“男人”和“丈夫”。而不是通用词人类学(anthropos), 英语的人类学(anthropology)这个词就是从它衍生出来的,指人类,男性或女性,不考虑性别。[注1] 但保罗宁愿使用这个特别的词“aner”,意思是与女性有别的男性(比较。徒8:12;提前2:12), 一个能成为丈夫的人(见太1:16; 约4:16;罗7:2; 多1:6)。保罗为什么禁止女性充当长老或牧师的首领/领导职分呢?

圣经中没有在教会中任命女性作为领导职分的先例,结合圣经对这一作做法的禁止,引起了一些问题。难道旧约圣经的作者们,耶稣基督,和保罗都是男性至上主义者吗?男性的领导职分应该被解释为适合圣经作者的文化和时代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又怎么能说明下述事实呢――圣经也同时记录了女性在圣工中的重要职分,包括说预言、祈祷、教导,等等?女性被排除在旧约的祭司职分和新约的使徒及长老/牧师职分之外,是不是不仅仅基于社会的或文化的因素,而更是深植于上帝在创造时就已确立的神圣安排呢?如果是这样,那么这种神圣的安排是不是意味着男女不平等呢?

对这些问题相冲突的回答,给任命女性作长老和牧师的争论添加了燃料。 [注2] 最终,女性任命问题引起了关于圣经的权威和适宜的解经方法的问题。

2教会的反应

迄今,基督复临安息日会已经作出的反应是: (1) 同意任命女性大部分的圣职但拒绝任命她们作牧师; 以及 (2) 容许任命女性作长老但不容许作牧师。这一在圣经上不一致的立场已经在许多复临教会中产生了争论、混乱、和分裂,在一些例证中起到了有利于侵蚀对领导层的信心的作用。许多热心的复临信徒想知道教会是否依然认为自己有义务遵循圣经原则。教会的资金来源在两方面受到了挤压:一些团体已经鼓励教友保留他们的什一直到教会任命女性为止,同时独立的教牧人员们一直在接受教友们的什一,这些教友在各种不同的事件中感到教会已经不忠于圣言而是遵照文化文明了。

近来北美区会请求即将在荷兰乌得勒支市召开的全球总会会议[1995年七月]上,在对福音事工任命圣职时“包含性别”这一请求要求“在环境允许的地方,一个区会可以授权任命有资格的个人而不考虑性别。”此外,“在区会执行委员会采取特别的行动批准女性任职于福音事工的各区会中,女性可以被任命以便服务于那些区会。”[注3]

这一请求的重要性不该被遗漏。超出女性任命这一直接问题以及这一提议的实用主义基础之外(也就是,"在环境允许的地方"),来自北美区会的这个请求如果被批准了,就会代表在基督复临安息日教会管理中我们对所任命的职分的一个历史性转变。现行的《教会手册》(1990)承认“整个事工的圣职任命的等同性”(第38页)。换句话说,对一个教牧人员的任命,自动地使其具有在世界领域服侍的资格。[注4] 然而,如果北美区会的请求被批准了,那么在基督复临安息日会的历史中,就会第一次在教牧人员的任命上失去各地的等同性,而是可能仅在特定的区域范围内被承认。这就会为独立国教和会众自治主义打开大门。

3教会面对的挑战

教会里当前的混乱和分裂的威胁以及全世界教会内部的会众自治主义显示:基督复临安息日会不能继续在这个问题上空唠叨了。教会在下一次在荷兰乌得勒支的全球总会会议上开始处理这个问题时,必须清楚地、不含糊地、并且决定性地发言。然而,教会为要这样做,就必须理解这是哪一方面的神学问题,而不是哪一方面的神学问题。待解决的问题是圣经的权威和基督复临安息日会管理(教会学)的本质。其涉及到的教会学的问题需要另外予以完整阐述,本书将特别处理圣经的权威问题。

在讨论女性任命这一特殊问题之前,有必要通过查考圣经,先理解权威与任命的本质以及它们与福音事工的关系。


注释

[注1] 例如使用通称“人类学”(anthropos), 见太4:4, 12:35, 约2:25, 这几处经文提到的词指人类,男性或女性,与性别无关。人类学(Anthropos)的意思是一个人――或是男人或是女人(徒19:16; 罗3:28; 加2:16; 雅1:19; 2:24; 3:8)。

[注2] 圣职任命问题不是受影响于人对职分的理解的唯一方面。对于圣经所表述的职分差别的争论,已经导致一些人质疑圣经关于婚姻内部关系的教导,少数人甚至质疑婚姻制度本身的有效性。此外,使性别职分的差别最小化,可能会在一些极端的事例中,有利于混乱性别特性,接受男女皆宜的职分与衣着,并且同性恋也会被当作一种道德上可以接受的生活方式。对于导致基督徒生活方式危机的这些根本因素的更多讨论,详见撒母耳·可兰腾-皮皮姆所著《当代文化与基督徒生活方式:世界观的冲突》(Contemporary Culture and Christian Lifestyle: A Clash of World Views),复临信徒神学社杂志(Journal of the Adventist Theological Society)4/1 (1993年春季):129-150页。

[注3] 北美区会的请求说:“请求年会向全球总会会议提交下述行动以资考虑:全球总会授予各区会权利,在各自的区域内按照已确立的方针批准任命个人圣职。另外,在环境允许的地方,一个区会可以授权任命有资格的个人而不考虑性别。在区会执行委员会采取特别的行动批准女性任职于福音事工的各区会中,女性可以被任命,以便服务于那些区会。”对于这一请求的解释,详见阿尔佛雷德·麦克卢尔(Alfred C。 McClure)的文章“北美区会会长关于女性圣职任命的演讲”,在1995年二月的北美区会版《复临信徒评论》第14-15页。

[注4] 《基督复临安息日会教牧人员手册》,由基督复临安息日会全球总会出版(马里兰州,银泉:教牧协会1992), 对任命的理解是一个呼召“作为一名福音的教牧人员服务于世界的任何一个地方,”并且作为教牧人员的资本的是“在世界各地凡他们能被教会使用的地方代表教会行使全部的教牧权威” (第75, 77页)。此外,“任命于福音事工的工作人员是分别出来服务全世界教会的,主要是作为圣言的牧师和教师,并在传道的类型及其服务的地点方面服从教会的指示…教牧职分的任命是对职工的一个神圣呼召的背景部分,不只是为当地的区域,而也是为全世界的教会,因此需要以广泛协商做成。”(第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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