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造品格的学问

EEKellogg夫人 


第十一章 惩罚的问题

“奸诈人的道路,崎岖难行。”——箴言十三章15节
“他……为我们的罪孽压伤。”——以赛亚书五十三章5节

在教育孩子的方法中,没有比惩罚更普遍被采用的,然而人们采用时却往往不假思索。惩罚被定义为:“由于罪行或过犯而加于孩子的任何痛苦或遭遇损失。”这个定义,特别强调“任何”一词,总结了太多父母对于惩罚的观念。武断的惩罚被广泛采用,而且同一种惩罚被用于一打以上不同的过犯。一个男孩撒了个谎,被关进暗屋子里作为惩罚;另一次他在饭桌上贪嘴,或者他掐了同伴一把,或者他把东西乱放,或者做事慢吞吞——为所有这些过犯,他都被罚关进暗屋子里。

“人们施行惩罚时往往不动脑筋,却是大动肝火。”

如果所有的过犯都用同样的惩罚,孩子怎能分别哪些过犯更严重呢?不管是撒谎,还是没有礼貌,还是粗心,还是没有爱心,他都得到同样的惩罚。如果他不敢再犯错的话,是因为害怕受到惩罚而不是为了怕犯罪。也有可能,他会很快察觉到,你给他的惩罚与他的行为之间并没有什么关系,从而得出结论认为,惩罚只是因为他未能如你所愿,而你的地位比他优越,是你所加给他的一种折磨。要是他还注意到,往往惩罚的轻重取决于父母的情绪,他的心中就会萌发怨恨和反叛的感情。

  孩子很早就发觉,武断的惩罚只是错行被发现的后果。人们告诉他,如果他走进某间屋子,他就会受到惩罚。有一段时间,他避免踏足那块禁地,但有一天试探变得如此难以抗拒,于是他闯了进去,却惊讶的发现并没有惩罚在等着他。他一次又一次地闯入,却始终没有不快的结果,直到有一次被父母发现了,然后惩罚就来了。他学会了警惕,他发现惩罚并不总是随着罪行而来,而是父母是否知道,所以他的目标就变成不是去抵挡罪恶,而是怎样不被人发现。

惩罚的真正功用

惩罚的真正功用并不仅仅是对过犯的一种补赎,它还应该是一种使犯过者改过的医治方法,惩罚应该施行得能让孩子清楚地看到他过犯的实质,并使他产生出一种想改正的渴望。父母在实行惩罚时,所抱的目标应该是培养和竖立孩子自治的品格。惩罚若不能起到这种作用就没有什么价值。

解释惩罚的目的

如果孩子已经懂事了,就应该向他解释惩罚的目的和必要。可以告诉他,当他做错事时,惩罚他是为了使他记得不再犯同样的错。告诉他十五个世纪以来,上帝如何特别地管教他的选民,就是他所爱、称为自己儿女的人。给他们讲述圣经中所记述那些年代中的故事,使他看到其中充满了上帝慈爱的看顾和引导的事迹,这些事迹使我们看到当他们犯罪时,他怎样地管教他们。因为他对他儿女的爱是奇妙而永不止息的,他不能任他们犯罪却不给予惩罚。

要让孩子看出你并不喜欢惩罚他,但是纵容犯罪而不惩罚是一件可怕的事,因为那会使犯罪成为他的第二天性,以至他不能停止。告诉他有的父母没有惩罚他们的孩子,结果这些孩子长大后就很邪恶并且无法无天;告诉他如果父母真的像上帝爱他的儿女那样爱他的孩子,就不可能那样做。告诉他以利的故事,他怎样忽视了对孩子的管教而招致上帝的不喜悦。教导他并帮助他理解《希伯来书》十二章11节的经文:“凡管教的事,当时不觉得快乐,反觉得愁苦;后来却为那经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

让孩子如此看出惩罚是一种为他好的医治措施。让他感到其必要性和重要性,你就种下了自制的种子。如果他从幼年起就从母亲脸上的表情和说话的语气中了解到,使她施行惩罚的动机是出于爱而非恼怒;如果他感到她是完全同情他的,她也在为他的错行而受苦,那么即使管教可能很严厉,他也会感到它的公正,而且乐意接受并从中受益。

有的孩子如此理解惩罚的价值,以致当他们的良心责备他们的时候,他们有时会自己要求被惩罚,或惩罚自己。

有一个已经懂得惩罚的价值的八岁小孩子,一次得到许可与她的玩伴和老师一起去参加野餐。在去野餐前的那天早晨,她对一些玩伴非常的没有爱心。但是后来,她感到自己错了,她就自动建议说,必须罚她不能得到野餐的快乐。她被允许遵循良心行事,这样她就呆在家里,不能参加那个她已盼望数周的游乐活动。当她站在窗前看着小伙伴们登上去野餐的车时,眼泪从双颊滚落下来。她的母亲和老师若不是因为感到自我惩罚的原则是应给予鼓励的,看她那么痛苦是很愿意给她换一种轻一点的惩罚的。这孩子勇敢地想着法子自娱自乐,试图使在家里的时间不那么孤单,但是整个下午,她都深切地感到了自己的损失,拼命忍住眼泪不至于流下来。睡觉前,她告诉母亲说忍受这样的惩罚实在是很难的,但是她还是很高兴自己选择了它,因为她相信这会使她不再恶待同伴。

施行惩罚所怀的精神

施行惩罚时所怀具的精神很大的程度上决定了受罚者从中得到益处,而这既取决于孩子也取决于父母。父母往往受愤怒或报复之心所驱使。孩子们经常如此恼人,以致父母急于惩罚他们,而不考虑后果。川贝尔博士(Dr

Trumbull)说:“许多孩子的行为非常令人恼怒,特别是对那些性子急,脾气暴躁的父母。也许孩子已被重复告诉他的责任,却仍不顺从;也许他爱拌嘴或没有礼貌;也许他乱发脾气,也许他用手抓母亲的头发;也许当别人亲吻他,他却以耳光或抓咬来回报;他的行为也许甚至会惹恼一个圣人,更不用说一个并非圣人的平凡父母了。于是父母发怒了,似乎应该惩罚他一下,做父母的此时难免受诱惑去施行惩罚,但是这种诱惑是不可屈从的。也许当时的情况下惩罚是必须的,但是为了保证惩罚能公正,且使其公正性能得到承认,惩罚要施行得让人看得出它不是感情冲动的结果。‘什么!’一位父亲惊讶地问道,‘难道说我对儿子生气的时候不可以惩罚他吗?那我就永远不会惩罚他了。比如说我已经一而再再而三地告诉过他,晚上要早点回来;当他回来的那一刻,正是我想向他扑过去揍他一顿的时候;如果在那一刻我能说什么,而把话留到第二天早上再说,那我就把我的感情都睡没了,而他就可以不受任何惩罚了。’这位父亲说出了许多父母在怒中惩罚孩子的原因。孩子所得的惩罚是父母感情冲动的结果,而非父母正义感的结果,孩子知道事情是这样的,不管父母知道不知道。”

你在惩罚孩子的时候怀具怎样的精神呢?

“父母必须等到他能很好地控制自己,才可以对孩子进行审问和判决。”

 推迟惩罚

我曾读到一位脾气急噪的母亲说,对她来说唯一安全的做法,就是推迟惩罚至少六个小时。对于非常小的孩子,有时立时的行动是必须的,因为时间隔久了,事情可能会被淡忘。但在普通情况下,宁可不惩罚犯错的人,也不要在盛怒下施行惩罚。另外,由于孩子内心的状态,推迟惩罚也是必须的。在许多情况下,孩子故意犯过、顽梗或乖僻,孩子的心思处于激动状态,这时立即予以惩罚不会有好处的。

法内龙(Fenelon)说:“不要在孩子或你自己发怒时管教孩子。如果是你在发怒,他会看到你是出于感情冲动,而非理性或爱来行动,这样你会无可挽回地失去你的权威。如果是他在发怒,那么他的思想还没空来认识自己的过错,来平息冲动,来感觉你的意见有多么重要。”

一个研究儿童天性的人士告诉我们:“孩子的身体姿态可以反映出他内心的活动;如果他双唇紧闭,双拳紧握,当他小小的身躯直挺挺的,就说明此时他已紧闭心门,不许母亲的影响进来。”

“只有当他身体松弛下来了,表明他的心灵已向外界影响敞开门时,才是管教的时候。许多父母不知道这个事实,以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就是要惩罚孩子,直到他或者由于惧怕,或者由于疼痛而精疲力竭,才被制服,因而表现出顺服;但是这样管教孩子的结果是灾难性的。当孩子的脾气被激起时,他身上就会有一种战斗精神,当他赌气或受严重试探时,他就会筑起防御的工事,来抵挡管教,使其对他不起作用。所以要等到感情的潮水平静下来了,才可进行管教。”

要等到大人平静了,孩子处于一种接受的情绪时,才施行管教是父母最难做到的事,尤其当孩子的行为惹恼他的时候

。这要求极大的自制力和耐心,但为了使孩子得到最大的益处,这是唯一的途径。这一点父母必须时时牢记在心。让孩子等待一个故意推迟的惩罚,所产生的效果不比惩罚本身差,甚至比一个快来快去的惩罚会产生更持久的印象。因此,平静而沉默的责备要比直接地表露不悦更能影响孩子。

惩罚的形式

除了惩罚的时间外,惩罚的形式也必须加以考虑。关于这个问题,要总结出一个适用于所有孩子和所有场合的规则是不可能的。我们必须着眼于学习正确的原则,并把我们的管教建立在其上。在选择惩罚的形式上,我们必须考虑过犯的性质,孩子的年龄、性情、发育状况,以及事情的背景。对一个孩子毫无作用的惩罚,对另一个孩子却可能太重,所以在我们决定采用何种管教措施之前,必须对孩子的脾气、倾向都有透彻的了解。

首先,让我们注意一下我们不可以采用的惩罚方式。把孩子关在一个黑暗的房间或地下室,尤其如果通风或取暖条件不好的话,是一种野蛮的做法,会对孩子造成伤害。刮孩子的耳光,推他打他以强迫他按你的意思行,摇他打他,或不让他吃饭,都不但会对孩子的身体造成伤害,更会影响他的性情,使他变得爱赌气和怨恨。吓唬孩子,告诉他说如果不听话,妖怪会来抓他,或者你会跑掉离开他,或者会把他送人等等,诸如此类的说法与做法,是不人道的,是父母所不该说和不该做的。因为他们所蒙呼召的本质乃是“与他同工”,就是与那位赐予他们孩子的同工。“所以,你们做父母的,不要惹孩子的气。”这不但适用于父母与孩子之间的一切的交涉,也是指管教措施在孩子心中产生的感情。

所有管教的目的都应该为使孩子获益,使他更像基督,使他身上有上帝的形象。所以,显然所有形式的惩罚,若会影响他的性情,在他身上激起仇恨、恶毒和报复的感情,因而非但不能提升他的天性,反使其低劣的,都不可采用于进行管教。只有上帝是永不会错的,只有他有足够的智慧,按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父母所能追寻的唯一公正的方法,就是尽量以错行的直接且不可避免的后果作为惩罚。换句话说,就是自然的惩罚。要让事情尽量不带个人感情色彩。如果孩子已经知道他所做的是错的,不必再提醒他犯了错,其结果就是惩罚。要让他自己学习这一点。当他被引导认识到他所遭受的一切不便、损失、不快和羞辱都是自己行为的自然后果,正如所有的疾病都是违反健康法则的结果一样,他就会心悦诚服地承认惩罚的公正性,心中不会有叛逆和怨恨的情绪。这种管教的另一种好处就是它不容易是父母的怒气或任性的结果。这是上帝自己用于对待他儿女的方法,如诗篇七十八篇28-31节所写:

“他降肉……落在他们的营中,在他们住处的四面,他们吃了,而且饱足;这样就随了他们所欲的。他们贪而无厌,食物还在他们口中的时候,上帝的怒气就向他们上腾,杀了他们内中的肥壮人,打倒以色列的少年人。”

为了说明怎样使用自然惩罚,哈黑逊小姐(Miss Harrison)讲了一个母亲的故事:这位母亲一天回到家中,发现她六岁的儿子带着弟弟去了街对面的蓬车店,那是她禁止他们去的地方。不但如此,他们的围兜沾满了蓬车的机油。母亲说:“我第一个冲动就是用鞭子抽这孩子一顿,因为他知道他不该去,但我转念想我可以用补赎的方法,而不用任意的办法,看看这样会不会更好。于是我说:‘哎呀,这太糟糕了。因为你很难把机油洗掉。不过我想你可以跑去拐角的杂货店买一小瓶松节油来洗洗看。’”

等他回来了,她就拿过两个围兜,把它们铺在后廊的地板上,然后给他一小块海绵和那瓶松节油,示范给他看该怎么清洗。过了几分钟,他说,“噢,妈妈,这东西味道太难闻了。”

“是啊,”她若无其事地回答道:“我知道。我非常不喜欢松节油的气味,不过我想你会很快习惯的。”

于是威利不停地刮着,直到把围兜尽他所能地洗干净。“好了,”母亲一边帮他收拾起清洗工具,一边说道:“我想我儿子以后不会再随便去篷车店了吧?”

“是的,我不会了!”他郑重地回答说。

还可以举出许多的例子。例如,要是一个孩子对姐妹或同伴很粗鲁或没有爱心,就表明自己不宜再享受他们的陪伴,应被剥夺一段时间。可以让他一个人住在某个房间里,直到他对隔离感到厌烦。如果他在吃饭时没有规矩,他就应该被剥夺在桌上吃饭的权利,而在一个不那么愉快的角落里吃饭。要是他把分配给他干活的时间磨蹭掉了,就让他用玩的时间完成任务。初学走路的孩子如果擅自跑到外面去,就让他尝尝由于滥用自由而失去自由的滋味,如果必要的话,可以用一根绳子舒适地系着他,使他只能在固定范围内玩耍。孩子如果为了逃避某种不愉快的任务而假装头疼,就可以把他隔离起来,并给予真的头疼的治疗。与此同时,必须留心不要让他因为伪装而得到任何特权或享受。如果孩子没有条理,总是把东西乱放,而不归回原位,自然很容易丢东西。母亲就可以把东西藏起一段时间,让他感觉到需要,以致愿意努力把它们放好。如果孩子由于自己的过错而迟到,不要等他,而要让他不能参加他迟到的快乐活动。如果一个孩子任性地反叛权威,不要试图强迫他服从你,而要让他承担他行为的自然后果——就是丧失家庭的种种权利。一个叛逆的孩子,只要他还在反叛,必然要失去家庭的天伦之乐。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讲述以下的例子:

一位母亲正在读书,她五岁的儿子在不远处的阳台上玩,母亲要儿子把她掉下去的眼镜拣起来,他拒绝说,“我不。”

“这么说我儿子不愿意做个君子是吗?”母亲说:“很好,那我就要离开你,因为我只跟君子来往。”

很快保姆端来了他的晚饭。等他吃完,保姆说要送他上床睡觉,这本来总是他母亲做的事。

小家伙眼泪汪汪地说,“简,难道我妈妈要我一个人祷告吗?”

“我不知道,”简说:“他们只告诉我要送你上床。”

“那么我就干脆不祷告了。”威利感到他的特权正被迅速地剥夺。

“随你,”简说着帮他盖好被子就离开了,丢下小家伙一个人,既没有人一起祷告,也没人亲吻他。

谁也不知道其后的思想斗争,但大约十点钟,母亲听到威利房中一阵窸窣声,只见他噼哩啪啦地跑下楼,到阳台上,眼镜还在那里躺着.然后他跑上来,投入那等待拥抱他的双臂中。

“噢,妈妈,”他抽抽答答地说,“我从今以后要努力做个君子,因为我好难受。请原谅我,请跟我一起祷告,给我晚安的吻吧。”

一位作家在《晨星》杂志上讲述了下面这件事:有一个小男孩,让我们管他叫诺威尔吧,他非常粗心。虽然大人常常地警告过他,他还是经常忘记关花园的门,有一天,一头母牛趁机溜进来,几乎把整个花园都糟蹋了。诺威尔的父亲非常生气,扬言要用棍子抽打儿子;但他的母亲建议用补赎的惩罚,就是不许他参加第二天的野餐,那是全家盼望已久的,而让他留在家里,修理花园。那天晚上,喝过茶,她对诺威尔说:“我们怎样修理花园呢?”

“噢妈妈,我非常抱歉。我本想马上回头把门关上的。我只是到棚里给布莱奇一个苹果,结果我看到布郎家的孩子去溪边,我就也跟去,忘记把门关上了。我真抱歉,妈妈。”

“如果你真的很抱歉的话,就想点办法把花园修好吧。你父亲有那么多事要做。所以明天你和我得留在花园里干活,看我们能不能把它修好。”

“可是野餐呢?” 诺威尔打岔道。

“我们只好放弃野餐了,我们得把植物救活,免得它们枯死了。我估计我们得买很多东西来从新开始,不过我攒了一笔钱本来是要买顶雨蓬,在市场卖菜用的,现在先拿出来用,这样就不必让父亲破费了。”

“噢,妈妈,”诺威尔声音有点梗塞地说:“你是为我放弃的,你一直都想去野餐的,你想买那个雨蓬的,哎,我不动脑筋,给您带来多少麻烦哪。”

“我愿意放弃,只要我儿子能学会细心和听话就好了。”母亲回答说。

第二天一早,诺威尔就在花园里干活了,接下来的数周中,这孩子都忠心耿耿地给花园浇水、除草、耙地。他把蔬菜运到市场去,父亲允许他把所得的钱留下一点攒起来。用这笔钱他终于买了一顶雨蓬给母亲。几个月后,他听到父亲说他几乎已经完全克服了他粗心的毛病。

年龄非常小,还不懂讲道理的孩子的某些坏习惯,可以通过惩罚他们做错事的肢体来加以纠正。例如,要是孩子用手抓人,就可以把他的手套在一只厚的手套里,是他不能再用它抓人。另一个孩子常常喜欢去咬别人,在他每次咬人后,就让他戴口罩戴一段时间。一位权威人士建议用两条医用胶布把他的嘴封住,一头粘在下巴下面,另一头粘在鼻子两侧。把胶布取下后,用一点松节油就可以把痕迹檫掉。

从小做起的必要

不必说,为了使自然惩罚有最佳效果,必须从孩子幼小时起就使用此法。在婴儿时期,此法不一定都能用得上,但要让孩子从小就懂得事情的因果关系。鲁斯金(Mr. Ruskin)叙述了一件童年轶事来说明这一点:“一天晚上,我在保姆的怀中,看到茶水壶在快乐地沸腾着,就想去碰一碰。我想也许我对铜器有偏爱吧,不过我是决意要碰一下。我的母亲叫我把手拿开,我却坚持把手伸过去。我的保姆本想把我抱走,但我母亲说:“保姆,让他碰一下吧。”于是我碰了一下茶壶,那是我学到关于自由的第一课。这是我第一次得到的自由,也是很长一段时间内要求的最后一次。”

是确凿性而非严厉性使惩罚有效果

如果在每一次犯同一种过错后,都决无例外地给予惩罚,那么只要很轻微的惩罚就够了。只要有一次例外,孩子们就会注意到,因此就会希望每次都能有种办法躲避。一位小女孩因为某种过犯屡次受罚,母亲不禁问她:“劳拉,你既然知道,你怎么做我总会惩罚你,你为什么还这么做?”“噢妈妈,”小姑娘说,“你有一次忘记。”

阿博特博士说(Dr.Abbott):“惩罚是否有效在于其确凿性而不在于严厉性。很少孩子因为把手伸进烛火中而被严重烧伤。因为每次把手伸进去,都绝对一无例外地会被烫着,虽然很轻,却有效地使他们学会不要这样做。”

“如果其它方法都失败的话,鞭打也许是必须的。然而母亲应该尽可能地避免用棍杖打孩子。”

使惩罚尽可能轻而有效是最明智的。如果孩子们不经常被惩罚,而只有在确实做了该受惩罚的错事时才受到惩罚,就不必经常动用严厉的惩罚。

公正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如果孩子在不知道所做的事是错的情况下做了错事,公正的父母是不会给予惩罚的,在家庭里,如同在国家里一样,对无意犯罪者处以惩罚显然是不公正的。

必须区别故意的过犯和单纯兽性的流露。完全的自制只有通过多年的训练才能获得。我们必须非常小心地惩罚那些出于意外的、本身并没有道德意义的事情,如弄脏或撕破了衣服,打碎饰物或碗碟之类的事。虽然看到由于鲁莽,美丽的东西被打破,长久劳动的成果被毁坏,的确是令人很气恼的,但是这种损坏比起一位母亲因此生气,把恼怒发泄在孩子身上,摇他、打他、刮他耳光子,对孩子造成的伤害更易于修复呢。

威胁

用惩罚来威胁孩子是不明智的,如果他完全明白法则,知道违背它就该受惩罚,而且肯定会有惩罚,那么威胁是费话。然而,太常的时候,父母一天又一天地威胁,却不付诸行动,或者迟延不实行,直到有一天发生了特别令人生气的事,于是在激动之下,施行任意的惩罚,如此的管教在孩子身上会产生灾难性的效果。

在对待一个顽梗的犯错者时,聪明的作法是不要用话挑动他的顽梗,像许多母亲常做的那样,当他拒绝服从时说:“你要是不做就罚你。”他应该为不顺服而受到惩罚,但是不要加上言语的限制来挑动他的顽梗。

“绝不要激动地打孩子,除非你想让他学会打架、吵架。”

宁可对许多琐屑的过犯装聋作哑,也不要动不动就使用惩罚。洛克(Locke)说:“那些最少被打骂的孩子长大后往往成为最好的人;惩罚若是不能产生善的话,定然会造成恶。”

显然,为了处理好这个问题,父母们需要有很强的分辨力,而为了明智地运用此分辨力,他们必须先训练自己,在施行惩罚时能心平气和、充满爱心,并且以使孩子获得最大益处为目标。要尽可能赢得孩子自己的配合。这会让孩子对改正自己的缺点感到兴趣,是通向自律的第一步,而且使得惩罚不会在孩子心中激起恼怒和怨恨。

让我们举个例说明:有一个四岁的小女孩,她非常爱乱动别人的东西。她已多次受到批评,被告知这是一种恶习,如果发展下去可能会导致违反上帝的诫命之一。她自己也承认这样做是错的,并表示不愿继续。一天她乱动颜料,把另一个孩子画的作为礼物的画毁了。她承认她做错了,妈妈把她抱在膝上,试图在她心里激起一种抛弃坏习惯的迫切愿望。于是问她是身体的哪个部分干了坏事,回答当然是指头。于是,右手的手指被挑出来作为罪犯。依照幼儿园的训练方法,接着问她谁是那些手指的管理者,当然她回答她必须对那一簇手指头负责。由于已经认识到自己错在哪里,当问她是否允许那些手指头再乱动别人的东西,“不”她立刻答道。问她那么该怎么让它记住,她马上回答说:“我们必须惩罚他们。”于是妈妈和孩子一起商量用什么惩罚比较好,最后决定由于手指滥用了自由,所以应该剥夺它们的自由一段时间。眼里噙着泪水,小家伙去拿了两条手帕。然后用一条绑住她的右手,就像手骨折了似的包法;用另一条做个吊带,把手放在里面,挂在脖子上。这样挂了一个小时,在此期间,孩子不会感到不适,但她的确一次又一次地感到了不能用右手的不便。虽然她的手只是被放在吊带里,而没有被绑住,但她一直都小心翼翼地不让它跑出来。只有一次,当她想用右手从口袋里掏出手帕来擦一擦忍不住流出来的眼泪时,她动了动右手;但是一把泪水擦干,她就又小心地把它放好,她调整带子的样子就好像在照料她心爱的布娃娃一样。她一次也没有试图把它拿出来,也没有请求缩短时间。她的配合是尽心尽意的,她感到了惩罚的重要性,因为难道她不要对那些手指负责吗?如果没有先取得她的合作,同样的惩罚定会激起她强烈的反抗,因为她是个个性很强的孩子。

体罚

我们把体罚留到最后来讨论,因为体罚如果非用不可的话,也的确必须是万不得已才可使用。由于只有当父母在力量上占优势时才用它,所以实际上这是一种用蛮力来征服一个难管的孩子的做法。用这种方法进行管教难免会留下后遗症,如说脏话、发脾气、叛逆的和报复的心理。既然管教的目的是在孩子身上培养义行,把这种与公义原则完全不协调的方法,作为通用的惩罚措施是没有什么道理的。我们没有忘记圣经中的箴言:“不忍用杖打儿子的是恨恶他,”这句箴言常常被如此多毒打孩子的父母引用,然而优秀的圣经学者确凿地告诉我们,所罗门所说的杖既不是指鞭子,也不是桦树条,而是指某种合宜的管教措施,使孩子可以得以矫正(管教既矫正的意思)。一位作家在《为人父母》刊物上说:“我们在十诫中找不到体罚的根据,在基督的福音中也没有任何地方暗示过,我强烈地反对把它作为促进道德的滋补品,因为这是最难以表现爱的方法。”

对某些父母和孩子,也许杖打是最见效的方法。这种情况可能会有,但我们相信是极少的。无疑地,用杖打总比根本不管好;但我们相信,如果到了非用杖打不可的地步,那一定是父母没有能正确地识别孩子的需要以及自己对其所负的责任,没有从孩子出生起就进行教育。正如雅各.阿博特(Jacob Abbott)说:“如果一个母亲从孩子一生来就进行教育,对待孩子总是公正而诚实,态度温柔,行动却坚定不屈,总是忠实地研究孩子的每一种性格、特点,找出最佳达到方法来对待,并且一直寻求上天的指引,她会发现她根本不需要用杖。”

避免惩罚的需要

对所有的孩子,总要尽量地避免使用惩罚的需要。要尽量预防罪恶。不要忘记“使我们免受试探”与“救我们脱离凶恶”同样重要,而且如果一个人不落入试探,就不需要解救了。在进行惩罚之前,要先看看有没有好的办法,给孩子智慧的训诲,慈爱的同情,并使他快乐地忙碌着。一位非常成功的母亲,总结她养育一个大家庭的孩子的经验后对作者说:“我相信如果总是让孩子们有事可做,惩罚就几乎完全没有必要了。”这是她持家成功的秘诀,也是值得别的母亲参考的。

“孩子做错事时,不要用上帝的愤怒来吓唬他们,而是要通过祷告把他们带到基督那里。”

恢复宠爱

在施行惩罚之后,要尽快地恢复对孩子的宠爱。要让孩子感到,纵然他会犯错,你对他的爱是不会改变的。不管他的错误让你多么痛心,你仍一样地爱他——你所痛恨的是他的行为,而不是孩子本身,在饶恕他之后,要对待他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似的。如果孩子的道德力还薄弱,还有可能再犯同样的错,明智的作法是找个合适的时间、场合,友爱地提醒他的弱点,以此为警告,免得将来犯罪;但是不停地唠叨、指责他的错行,尤其是当着众人的面这样作,会在孩子身上造成灾难性的影响。父母们经常在这方面犯大错误。他们牢记着孩子一度犯下的错,不肯给予信任,把孩子标记为犯过者,多日甚至多年后,当孩子也许已经竭其所能去纠正错误了,他们还是念念不忘忘。可是当上帝的儿女为罪悔改后,他却就白白地饶恕他们,他说:“我,是我,涂抹了你的过犯……不再记念你的罪愆。”难道地上做父母的不该学习此法,来对待他们的儿女吗?

“在你已经为孩子忠实地做了你所当做的事后,该把他们带到上帝那里,恳求他帮助你。告诉他你已经尽了你的本分,然后凭信心恳求上帝做他的那份工作,因为那是你所做不到的。恳求他藉着他的圣灵使孩子们的性情变得温和、温柔。他会听你祷告的,也会乐意应允你的恳求。因为藉着他的圣言,他已吩咐你要管教你的孩子,要不可因他的哭叫而顾惜他,你要遵从他的这些吩咐。”

一个母亲的沉思

“噢,我的孩子,我纯洁而完美的儿子,
你的眼眸中闪烁着天国的光芒;
你金色的头发,好似一道荣光,
环绕着你天使般甜蜜而聪慧的脸庞。
 

“噢,我的孩子,握着你的手我不禁战惊,
当我想到你将面对的一切:
在人生的旅途中,什么能把你引导?
除了我模糊的双眼和倾跌的双脚。

“难道园丁不害怕、不退缩?
当他看到无叶的细枝,
知道这光秃的棕色的枝条里,
玫瑰在沉睡,等待着他来唤醒?
  
“我也如此害怕我笨拙的指头,
粗鲁的碰触,在你生命中留下遗憾,
只要剪枝的刀子稍有偏误,
你就要终生带着伤疤。
  
“噢,我的孩子,未知无意识的电流
在你年轻温暖的血液中相遇、交融;
你的生命开花时,我向上帝祈求:
帮助我不要碰坏他的苞蕾。”
  

——贝茜.张得乐(Bessie Chand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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