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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婚前的亲密行为 问:您好,请教一下,男女朋友婚前能否有亲密行为(爱抚或亲吻,不发生性行为),如果在爱情的基础下,这仍然是一种肉体的罪吗?
答:你的问题是有关男女朋友婚前能否有亲密行为(爱抚或亲吻,不发生性行为)并在爱情基础下是否仍是一种肉体的罪。 圣经说:“上帝的旨意是要你们圣洁,远避淫行;要你们各人晓得怎样用圣洁尊贵的方法保守自己的身体;不要放纵邪情私欲,像那些不认识神的外族人一样。”(帖前4:3-5) 事实上,不少在婚前发生性行为的男女,都以为是在爱情基础下进行不涉及性行为的爱抚,因启动了性交前奏,引起情欲泛滥,结果情不自禁而进行了性交。事后却带来后悔、罪疚和自责。 所以我鼓励未婚男女应当留意彼此间的交往是否已触及性行为的启动,并及早互相警惕,免得后悔莫及。 爱意的表达和爱情的进深并不是单靠性行为来成就的,婚前的性行为往往种下双方日后互不信任的种子,造成难以估计的恶果。 你们要晓得主要你们作圣洁光明之子,不可自取世俗之徒的败坏! 爱情的进深可表现为彼此的理解、互助、共勉、关心,也可表现为最好的知交 。事实上,在未走入婚姻以前,彼此应界定为最好的朋友。 问:我与未婚夫将于数月后结婚,他在婚前要求发生性关系,我应如何回应? 答:婚前的性行为会带来日后个人的罪疚感和羞耻感,影响到未来的婚姻蒙上污点和阴影,亦导致失去夫妇间彼此在信任和尊重上出现困难。 美好的婚姻重于在彼此间的欣悦和相爱上,而非建立在性关系上。 婚前的性行为是罪,是 上帝所不悦纳的。婚姻是上帝所赐的一个盟约和祝福,是神圣的,因此,又怎可能容让当中存有不洁?甚至在拍拖热恋的过程中,男女双方的亲密度亦有一定的底线存在,如过份亲热的身体接触,只有挑 逗引起对方在情欲上和生理上的冲动,而陷入罪中。 因此,对婚前的性行为应当避免,切勿放纵自己,切记要保守自己在配偶前的贞洁——性是属于自己的,是神圣且是保留在夫妇的婚姻生活中去享受的。“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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