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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顺从是可能的吗? (注:文章中凡括号中之内容,是本书中文校对者为方便读者阅读理解而加注的内容,不属于原文)
蛇对女人说:“你们不一定死”。(创3:4) 撒旦一贯的应许是:“你可以犯罪,仍会有永生。”他的格言是“犯罪并活着。”相反上帝明白的话语以太清楚而不被误解的方式告诉我们: “犯罪的他必死亡”(结18:4,20) 然而许多的基督徒并没有意识到,撒旦通过欺骗暗示人们:在罪中可以得救,而不是脱离罪。他们一直接受这种错误,优先于接受我们亲爱天父的真理。 甚至在基督复临安息日教会内部,有时我们听到那些人声称大卫王在其与巴示巴的罪中时仍是一个得救的人。有些人主张若一个人生活的大的方向是正确的,他则不会在罪上因咒诅而死亡,他仍会得到永生。令人悲痛的是:这种无圣经根据的教导被允许用来鼓励那些信仰软弱的人,期望他们在违反至高者的律法时仍会有永生。但救赎的基础是唯独基督的功劳,救赎的条件是遵守上帝的诫命。“顺从上帝的律法并非救赎的条件”——这种(错误的)信仰正在复临教义中迅速赢得赞同,但预言之灵却宣布:顺从是我们得救赎的条件。 “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唯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太7:21) “给各族,各方,各民的福音以清楚的方式阐明真理,显示出顺从是获得永生的条件。”(7BC怀爱伦圣经注释卷七,972) “遵守我的诫命才得以存活是上帝的要求,……从创世纪到启示录,永生的条件是以此而被保证,被显明。”(RH评论与通讯,9月3日。1901) 人们有权利问:比起(离弃导致)失去永生的谋杀或犯奸淫,人们所需作的有什么更甚于此呢?我们一定要明白,每一个表示悔改的罪人,无论他陷在何种罪中,都没有永生,认罪和悔改是得救的条件。大卫在他深深悔改的祷告之前,他肯定相信自己已失去了救恩。在祷告中他从内心深处呼求: “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乐。”(诗51:12) 他认识到唯独: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一1:9) 推广人们怀存罪仍会有救恩的观点的确是一种错误,而且,这种错误的教义绝对没有任何圣经的确认存在。 基督复临安息日信徒侍奉的并不是一位对待人类变化无常的上帝,当有产生悔改的时机时,却将人在犯罪的那一刻就将其击杀。我们侍奉的是一位慈悲良善的父,祂“……不愿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3:9) 故此,永生因一个未悔改的罪而失去,但一位无所不知的上帝不允许一个人在还有一线真悔改的希望时就任其灭亡。我们能够确实信靠祂会倾其全力赐给我们机会,来达到悔改的条件。 “顺从是不可能的”,这是魔鬼的叫喊。上帝的子民不应该在神圣的讲台上宣扬撒旦的卑鄙谎言。作者们热切的恳求:真理事业的同工们应该洞悉宣讲这种错谬的危险。怀爱伦在启示下多次确切地指出,“在圣灵的能力之下顺从上帝的律法是不可能的”这种主张发源于大仇敌本身,让我们来研究一下这种警告的一些例子。 “亚伯圣洁的生活,已证明撒但所说人不能遵守上帝律法的话是虚假的。”(PP 77《先祖与先知》第5章) “撒但曾以亚当的罪为例证,诈称上帝的律法是不公正的,是不可能守好的。”(DA 117《历代愿望》第12章) “撒旦曾宣称世人不可能遵守上帝的诫命,不错,我们若靠自己的力量,原是不能遵守这诫命的,但是基督已经以人的形体降世,而且借着他完全的顺从证明人性若与神性联合,就可以遵守上帝典章中的每一条。”(COL 314《基督比喻实训》第24章) 没有一位相信预言之灵的基督复临安息日信徒会肯定地重复撒旦的主张为真理。新复临教义假定出一种即使天使或未堕落的亚当都不能达到的无罪的观点。(详见“人能停止犯罪吗?”那一章)然而,一个错误的定义导致许多人确信救赎计划不能提供对罪的完全得胜。 没有一处圣经证实撒旦的这种主张,但愿这一点得到正确的理解。永生,上帝的恩典,以及祂的怜悯都唯独应许于圣灵所赐能力的顺从这一条件。 在诗篇中已阐明了这个条件: “但耶和华的慈爱,归于敬畏他的人,从亘古直到永远,他的公义也归于子子孙孙,就是那些遵守他的约,记念他的训词而遵行的人。”(诗103:17,18)(注:救恩的条件在“爱,救恩的伟大条件”那一章中有更充分的论述) 我们听取人们讲述激起我们属肉体的心响应的话语,而不屑于寻求通过研究圣经去证实人的话语。我们相信人、而怀疑上帝。有些人对于一个易犯错误之人特别高抬,以致他口中的一句话比上帝口中的十句话都有价值。我们得知有些人过着值得效法的生活,这被用来证实他们的主张。然而圣经从来没有要求我们接受这样的“证据”。若是圣经这样做了,我们就已被留下去跟从撒旦了,因为他要来: “……装作光明的天使”(林后11:14)。 怀爱伦确实评论了这种情况,说: “装作光明的天使,他[撒旦]将以施行奇事者的身份走遍大地,他要用美妙的话语提供高雅的意见。他也要说良善的话,行良善的事,基督将被冒充,然而在某一点上却有明显的区别,撒旦要使人转离上帝的律法。”(FE471,422《基督徒教育的基本原理》第60章) 虽然生活的果子是上帝能力的证据,但我们必须认识到,这种证据不蒙允许被用来否决律法和证言的证据。撒旦的确模仿基督“高尚”的观点,“良善”的生活,现在是寻找唯一的区分点的时候了――撒旦使人的心转离上帝的律法。那些宣扬新复临教义的人提出高尚的观点,行善事,在他们的意图中是“以基督为中心”的,然而它却使上帝宝贵的子民转离上帝的律法,难道这是一种巧合吗?所以新复临教义有所有能识别出的实乃撒旦之欺骗的标记。 当那些特别受人尊敬的神学家们重复撒旦对我们的救赎主和祂的律法的卑鄙进攻时,我们必须逃离他们的教导,若是顺从他们的教导,那将导致我们永远的灭亡。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人类若不能如亚伯拉罕立约坚守上帝的诫命,我们每个人就必丧失生命,亚伯拉罕的约就是恩典的约。“你们得救是本乎恩”(弗2:8)[引约1:11、12他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上帝的儿女。]这是指不顺命的子民吗?不,是指那顺从祂全备诫命的人。如果我们不可能遵守祂的诫命的话,那末,祂为什么把顺从祂的诫命作为我们爱祂的凭据呢?(1892.16号信件)引自《基督复临安息日会圣经注释》卷一原文第1092面) 怀爱伦简单的逻辑对于那些推广或者接受撒旦一贯的谎言――“顺从律法是不可能的”之人是一个严厉的谴责。 “但耶和华的慈爱,归于敬畏他的人,从亘古到永远,他的公义也归于子子孙孙,就是那些遵守他的约,纪念他的训词而遵行的人。”(诗103:17,18) 天父核准了自己与基督所立的约,就是祂必接纳悔改和顺服的人,并要爱他们,甚至像爱祂儿子一样。(DA 790《历代愿望》第82章) 在新约之下,得永生的条件和旧约的条件是相同的――完全的顺从。(7BC P931《基督复临安息日会圣经注释》卷七原文第931面) 圣经和预言之灵竭力主张顺从乃是得救赎的条件,从来没有一次讲到圣灵充满的人不能遵守上帝的律法,人类的夸耀令人惊异,他们宣扬上帝所否认的为真理,而反对上帝所启示的真理。 再听一次预言之灵不可辩驳的声音吧。 对于罪人来说,遵守上帝圣洁、公义、良善的律法是不可能的;但藉着把基督的义赐给悔改、相信的人,就去掉了这种不可能性……所以撒旦发明了“在髑髅地十字架上基督的死是为了解除人遵守上帝诫命的义务”这种谬误……既为罪恶的世界付上了完全的赎价,耶稣就成为了上帝与人之间的中保,通过赐给悔改之人恩典遵守至高者的律法来使他与上帝和好。(时兆6月20日,1895年) 人能真正接受上帝的仆人为真理的使者吗?认真地阅读以上的怀著,你还会相信新复临教义的观点吗?感谢上帝,我们信仰的支柱已稳固地建立起来,新复临教义的支持者们无论作怎样的声明,无论怎样运用预言之灵,男男女女们每天都开始怀疑它们的话语。今日许多曾经相信它是预言之灵启示的人,提到它所宣称的启示就象迷信一样。 怀姐妹从澳大利亚写信给我们的青年,给他们充分的凭据仰望基督赐与他们顺从的能力。今日的青年将从那些记录在《青年导报》中的许多高质量的文章中受益何其多啊。 他[基督]承担违反上帝律法之过犯的刑罚,并不是要给人们自由继续在罪里,而是要去掉他们对罪的倾向,使他们不再愿意背叛。那些接受基督的人顺从祂的命令,因为祂的心已赐给了他们,祂将顺从的灵充满他们,而他们则以忠诚回报祂。《青年导报》(4月6日,1899年) 使徒保罗的信充满了在上帝的能力之下顺从的劝诫,否认重生的基督徒顺从上帝律法的可能性就是破坏新约圣经的结构,并使基督的牺牲虚弱无效。 “上帝赐下圣灵作为使人重生的能力。若没有圣灵,基督的牺牲便归于徒然。”(历代愿望671) 保罗用以下的话语劝诫我们: “将各样的计谋,各样拦阻人认识上帝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将人所有的心意夺回,使他都顺服基督。”(林后10:5) 在同一封书信中,保罗以相似的方式劝勉信徒: “亲爱的弟兄啊,我们既有这等应许,就当洁净自己,除去身体,灵魂一切的污秽,敬畏上帝,得以成圣。”(林后7:1) 保罗很明确地指出人不顺从时不能称义,当然,这是所有灵感启示一贯的教导。为什么人们提倡上帝并不提倡的、只能为个人和其创造主所知的呢? “我们若求在基督里称义,却仍旧是罪人,难道基督是叫人犯罪吗?断乎不是!我素来所拆毁的,若重新建造,这就证明自己是犯罪的人。(加拉太2:17-18) 所有的基督复临安息日信徒都应该阅读并学习这段经文,因为它断然地解决了一个人能否不顺从仍然称义这个问题. 保罗相信: “主必救我脱离诸般凶恶”(提后4:18) 他能献上感激: “感谢上帝,常率领我们在基督里夸胜”(林后2:14) “我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主凡事都能”(腓4:13)这种信心和知识是毫无疑问的,这形成了保罗的“你们要醒悟为善,不要犯罪……”(林前15:34)这样的劝诫的基础。 上帝的应许要么是确实的,要么是无益的。没有一个读者会支持这两种观点中的第二种。当我们声称相信上帝的应许但却宣扬与祂所宣称的明确相反时,我们就确实地中伤了我们的主的真诚。我们真的相信: “你们所遇见的试探,无非是人所能受的,上帝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叫你们能忍受得住。”(林前10:13) 多么崇高的应许啊!为什么我们要怀疑上帝赐给我们胜过罪的能力呢?但愿我们不要渴望在罪中得救而不脱离罪,那会使我们会忽视这些积极的应许。 在现实中这种可能性有三重: ⑴上帝有能力使我们胜过罪[顺服],并且祂为“愿意顺服解释圣言之圣灵的每一位悔罪者的利益”使用这种能力。 ⑵上帝有能力赐给顺从,但祂因着唯独祂自己知道的原因并不选择这样做。 ⑶上帝并不具有赐给一个圣灵充满的人完全得胜的能力。 由于圣经中每一种证据的踪迹都支持第一种主张,除了我们的刚愎任性和轻忽外,没有其它的理由去支持另外两种主张是正确的。 通常提出辩论的一方比公平地说出反对的一方容易。在结束本章之前,讲述那些相信“堕落的人类不可能完全顺从”的人所提出的证据是公平的。下面引自于一位最著名的新复临教义的讲解者的著作: 在今生中人类无罪的确是一种妄想。(参考雅3:2;约一1:8;太6:12;罗14:23;雅4:17等),只有基督徒在基督再来时接受荣耀不朽的身体时,他才能没有疏忽和错误的行使职责。(福特博士,《时兆》澳大利亚版,1918年2月)。 在以上的阐述中,我们陈述了支持无力顺从的立场,这对于新复临教义是至关重要的观点。它也提供了一些证据性的经文。每引用一节经文可以使读者能把它们与先前所引的明确清楚的预言之灵相对比,来支持以圣经为基础的基督复临安息日会的观点。其中的四节经文引用如下,第五节经文将更全面的加以讨论: “原来我们在许多事上都有过失,若有人在话语上没有过失,他就是完全人,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雅3:2) “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太6:12) “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为他吃,不是出于信心,凡不出与信心的都是罪。”(罗14:23) “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雅4:17) 我们不打算讨论这四节“证据性”的经文,仅仅列出它们来是要显明给读者它们对新复临教义的关键错误缺少支持。这种例子确实显示出我们有些出版社的编辑工作急需更大的关注,特别是那些送给非信徒的出版物。若是提供了证据性的经文,最好是引用经文而不简化参考,以使人们确信这些经文的确支持前述的观点。这肯定显明了贯用的手段,就是太多的引用不相关的参考去支持错误的教义。 让我们来检查一下第五条,这条参考至少真的中肯: “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约一1:8) 千万不要忽视这里强调的是一个人对于他自己的声明,我们以后将会加以说明,一个完全的人对于他自己无价值的评估和上帝对于一个人情况的分析有明显的不同(详见“人能停止犯罪吗?”那一章)。然而,我们能提出几种强有力的理由来证明约翰这么说决不是基于“顺从在今生是不可能的”这种论调。 以这种目的来使用约一书中的任何经文确实是不可思议的。圣经中没有任何一卷比这封短信更加劝人要无罪。本卷书的整个主题是呼召顺从,使用本书中的一节经文试图支持相反的观点肯定是对圣经的误用。对于我们中间有些把圣经的解释归给神学家们的人,应该作为一种更深的警告。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呼声,甚至来自于一些教会领袖:“为什么他不坚持自己的专业领域,把圣经的解释留给神学家们呢?” 这种观点出现在上帝的教会中几乎是难以令人相信的。它们反映出讲述这种观点的人毫不可信,因为正是这种观点导致了基督教界最黑暗的时代。 让我们看一下约翰一书中对于完全顺从的许多呼召: “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约一2:3) “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约一2:4) “凡遵守主道的,爱上帝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约一2:5) “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约一2:6) “你们若知道他是公义的,就知道凡行公义之人都是他所生的。”(约一2:29) “凡向他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像他洁净一样。”(约一3:3) “你们知道主曾显现,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并没有罪。”(约一3:5) “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约一3:6 “小子们哪,不要被人诱惑,行义的才是义人。正如主是义的一样。”(约一3:7) “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上帝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约一3:8) “凡从上帝生的就不犯罪,因上帝的道(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上帝生的。”(约一3:9) “从此就显出谁是上帝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凡不行义的,就不属上帝。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约一3:10) “并且我们一切所求的,就从他得着。因为我们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悦的事。”(约一3:22) “遵守上帝命令的,就住在上帝里面。”(约一3:24) “我们若爱上帝,又遵守他的诫命,从此就知道我们爱上帝的儿女。”(约一5:2) “我们遵守上帝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约一5:3) “我们知道凡从上帝生的,必不犯罪。”(约一5:18) 引用了这些数量的经文,并不只是证明对约一书1:8节的误用,而是显示出圣经对于新复临教义主题无尽的反对,新复临教义培育了“上帝不会为其信徒提供无罪的生活”这种信仰。 那么约翰一书1:8节是什么意思呢?约翰一书1:7-10这一整段就把这解释清楚了。 约翰在这里提出的是从所有的罪中得以洁净的奇妙应许。他在第八节和第十节中的目的是强调每一个人都需要这种洁净,因为每个人都是罪人。他解释说没有人应当相信自己不需要基督洁净的能力。如果他是指“我们即使被圣灵充满,也还是固执于罪中”这样的意思,那么完全从罪中得以洁净的应许就会落空。然而,在一种很真实的意义上,我们继续是罪人。这并不意味着上帝不会提供完全顺从的能力。这确实意味着我们是得救的罪人,每时每刻完全依赖于基督的能力使我们得胜。所以在说到我们是罪人的时候,圣经经常十分恰当的用进行时态来加以处理。让我们举例说明,几年前,本书作者访问了墨尔本的Pentridge监狱,对大约40个杀人犯讲道。后来与朋友们讨论这次经历,当提到这些人是杀人犯时,没有一个人误解。也没有一个人希望他们在继续杀人。将这些人称为杀人犯是完全恰当的,虽然他们现在已停止了谋杀。 在心中有这些解释后,让我们来看一下这一整段: “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上帝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我们若认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上帝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约一1:7-10) 免得我们对于这一点仍会产生怀疑,使徒这封书信下面的话,应该会消除对于上帝所关心的对于每位基督徒的目标的误解。 “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约一2:1) 如果顺从是不可能的,这样的话只会嘲笑我们,正如基督对那个在羊门的池子旁边的软弱之人的劝诫。 “……后来耶稣在殿里遇见他,对他说,你已经痊愈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约5:14) 如果耶稣不赐给顺从的能力,那么耶稣对于犯奸淫的女人的话将会同样落空。 “……去罢,从此不要再犯罪了。”(约8:11) 有些人注意到了(约一书2:1)的后半部分: “……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约一2:1)作为我们不能胜过罪的证据,但这段经文所承认的是我们不再越界回到罪中。主对所有这样悔改的人都有爱的供应。这种供应既没有否认得胜的生活也没有降低对于得胜的生活的呼召。 怀姐妹帮助我们明白如此慷慨的供应对于愿意真诚悔改的信徒是开放的。 “上帝要求我们承认自己的罪,在祂面前降卑我们的心,但同时我们对祂应该有信心,如同一位温和的慈父,祂并不离弃那些信靠祂的人……上帝并不因我们的罪就丢弃我们。我们或许犯错,使他的圣灵担忧;但当我们悔改,以痛悔的心来到祂面前时,祂决不会避开我们。有要被除掉的障碍,有怀存不正当的心情,也有骄傲、自负、不忍耐与发怨言等情绪,这一切都使我们与上帝隔绝。”。(1SM 350信息选萃卷一第350页) 顺从是可能的吗?圣经是这么讲的,预言之灵也很自然地赞同,蒙启示的资料中没有一处宣讲相反的主张。在这种情况下,基督复临安息日信徒作出“圣徒尽管有耶稣的信心,也不能遵守上帝的诫命”这种推断是不正当的。然而在我们教会中由新复临教义所造成的现今的骚动采取了一种立场,即使披上了关于罪的错误的定义,这种立场也不过作出了那种不正当的推论。 愿上帝赐给我们恩典仰望祂和祂确实的圣言,而不只是人与圣经相矛盾的声明。 “那随时施予拯救以脱离身体上伤害的能力,也随时施予拯救以脱离更大的祸患,使上帝的仆人能以在任何环境之下保持自己的纯正并靠着神圣的恩典而得胜。”(先知与君王原文545页,第44章) 善恶之争的结束依赖于彰显上帝的一代人具有一种没有玷污的真理知识,通过内住基督的能力,过一种持续不断的在这种真理里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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