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诫被僭改
基督教的圣经,其中三分之一的内容是预言,从以往历史里,证明这预言都一一准确地应验,全人无限惊讶与钦佩,知道圣经决不是一本普通的书,而是一本天书,是从上帝直接启示而来,因此有些国家的总统在就职仪式上,要按手在这本具有无上权威的神圣天书上宣誓。
圣经明确地说,人死了并不是就此了结,而是将来都要复活。“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启20:12-15)有复活得永生的──是信靠耶稣的救恩而得永生;有复活受刑罚的──琉璜火湖中第二次的死。圣经记载说:当最后赏善罚恶时,“上帝天上的殿开了,在祂殿中现出祂的约柜。”(启11:19;15:5)约柜中放的是“十诫”约版(又称法版),是上帝向人亲口颁布;亲手写下的道德律法(出20:1-17),也就是耶稣所说的,“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划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太4:19)所以十条诫命是上帝审判的标准。(雅2:12)
至今,圣经预言的绝大部分都已应验了,剩下最后小部分即将应验,等到这部份也应验了,耶稣基督就会带着千万的使者驾云降临(太26:64;犹14)那时地上有形质的都要被烈火销化。(彼后3:10)
上帝的预言必按着祂的旨意准确地应验,这是千真万确的,就如圣经说:即便有不信的,这有何妨呢?难道他们的不信,就废掉上帝的信吗?断乎不能。(罗3:3)就好像地球并不会因有人不相信它转动就停止不转一样。
圣经的最后一卷预言书“启示录”严肃地提醒我们,这预言“是耶稣基督的启示……见证”(启1:1,2)是“上帝的道”。而且在圣经的最后一章预言中更说:“不可封了这书上的预言。”“看哪,主必快来,凡遵守这书上预言的有福了。”(启22:10,7)
预言中特别提到一班“守上帝诫命和耶稣真道”的上帝儿女(启12:17;14:12)说明:一个人得救是靠相信耶稣的救恩,也应该遵守上帝的“十诫”,因为这表示我们的信心是活的。(雅2:14-26)十诫是永存不变的,不会废除任何一条,圣经提醒我们,不要“自己欺哄自己”(雅2:11)耶稣说:“你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太19:17)使徒保罗也说:“只要守上帝的诫命就是了。”(林前7:19)
如果我们问任何一个基督徒:“除了真神耶和华上帝以外,可否敬拜其它假神?”(第一条诫命)或者问“可不可以雕刻偶像拜它们?”(第二条诫命);“可不可以妄称耶和华上帝的名?”(第三条诫命)都会回答说:“当然不可以!”若果再问他:“是否可以不孝敬父母?”(第五条诫命)“是否可以杀人?”(第六条诫命)“可以奸淫吗?”(第七条诫命)“可以偷盗吗?”(第八条诫命)“可以作假见证陷害人吗?”(第九条诫命)“可以贪恋别人的财产或配偶吗?”(第十条诫命)也都会毫无疑问地回答说:“当然不可以!”
可是,当你问到第四条诫命时,不但回答会变得模糊不清,而且本身并没有遵守。第四条诫命是:“当纪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安息日是在星期六,是一周的第七日,是上帝所定。许多基督徒把星期日当作安息日,还有人以为只要心里有平安就是遵守安息日,但这是错的,就像一个人拿刀杀了人却说心里并不恨他,自称没有犯第六诫一样。如果只高举十条诫命中的九条诫命,却忽略了第四条诫命,实际上是践踏了上帝要我们重视的这条诫命,(十诫中第四诫
实际上是声明上帝的主权,也是标明他创造世界的纪念日)。
在圣经中列王记记载了许多古代以色列王的历史,他们死后上帝给他们的评语是:“他行耶和华眼中为正的事。”或“他行耶和华眼中为恶的事,使百姓陷在罪中。”若果照人的眼光看,那些王也只不过是一面敬拜耶和华上帝,一面随外邦人敬拜邪神、偶像,拜日、月、星辰而已。但上帝却是圣洁忌邪的神,祂不愿人陷在魔鬼撒但所布置真伪掺合的陷井之中。
著名的英国历史学家H.G.韦尔斯在他的权威著作《世界史纲》里质问基督徒(实际上指天主教徒和基督教徒)为什么拜偶像,拜玛利亚?为什么把耶稣和门徒及初世纪几百年的信徒所遵守的安息日丢弃,而去守古罗马拜太阳的礼拜日来代替安息日?
在三十年代及五十年代,曾有不只一人先后在美国和中国的报上,悬赏奖金给那些能够在圣经中找到根据,证明安息日已经改到星期日,结果无人能办到。既然圣经中没有根据,上帝未曾嘱咐,耶稣没有命令过,人还为什么要守星期日?谁能回答这问题?唯有圣经中的预言再三回答了,并早已启示了这个更改诫命的势力是谁。
耶稣复临“大而可畏的日子”(珥2:31)已经快要来到,我们岂不应该好好查考圣经这本天书对我们的吩咐吗?只有信主耶稣,接受祂的十字架的救恩,跟祂建立亲密的关系,向祂认罪悔改,并借着祂恩典和圣灵的能力,遵守上帝的诫命,就必在基督复临时被接升天,得享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