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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信会简介 浸信会辖下有二十五个不同的浸信会组织,在美国拥有接近三千万信徒,其萌生于宗教改革时期,神学学者由于发现圣经所指的洗礼是全身入水的浸礼而不是滴水礼,因而创立浸信会,他们采纳圣经的原文,并且相信唯有藉着耶稣的恩典才能得救,同时又以圣经的话语为向导,十字架为依归,以及浸礼为表达内心信心的外在见证。浸信会可说是马丁路德后高举真理火炬者。 一六一一年,约翰,史密司(John Smyth)在爱尔兰群岛建立起第一间浸信会。在英国和美国的早期浸信会信徒都相信,救恩是给与全人类的,他们反对喀尔文(Calvin)提出只有少数人预定得救的说法。及至一六四四年,英国的浸信会教堂已接近五十间。 至于,浸信会在美国的始创人,则是罗杰.威廉(Roger Williams)他因为深信政治和宗教必须分离,人应该随自己的意愿选择宗教,故此离开麻萨诸塞殖民区到达罗德岛(Rhode Island)建立一个新的洲。威廉因深觉政教要分离,所以他建立此洲,让人可凭自己的良知来实行自己的宗教信仰。而在过去几个世纪以来,浸信会都致力提倡宗教自由,美国最早期的浸信会教堂,分别位于达罗德岛的普洛维顿斯(Providence)和新港(Newport),前者由威廉于一六三九年所建,后者则由约翰.克拉克(John Clarke)于一六四八年所建成为宗教自由的堡垒。在过去几个世纪以来,浸信会成功捍卫了两大真理: (1)全身入水的浸礼;(2)宗教自由,浸信会中有一小群人接受了第七日的安息日。而基督复临安息日会与浸信会有很多雷同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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